繁体
六顷,田驺六人,置主簿、功曹史、门亭长、门下书佐各一人。
列曹尚书,案尚书本汉承秦置,及武帝游宴后
,始用宦者主中书,以司
迁为之,中间遂罢其官,以为中书之职。至成帝建始四年,罢中书宦者,又置尚书五人,一人为仆
,而四人分为四曹,通掌图书秘记章奏之事,各有其任。其一曰常侍曹,主丞相御史公卿事。其二曰二千石曹,主刺史郡国事。其三曰民曹,主吏民上书事。其四曰主客曹,主外国夷狄事。后成帝又置三公曹,主断狱,是为五曹。后汉光武以三公曹主岁尽考课诸州郡事,改常侍曹为吏
曹,主选举祠祀事,民曹主缮修功作盐池园苑事,客曹主护驾羌胡朝贺事,二千石曹主辞讼事,中都官曹主
火盗贼事,合为六曹。并令仆二人,谓之八座。尚书虽有曹名,不以为号。灵帝以侍中梁鹄为选
尚书,于此始见曹名。及魏改选
为吏
,主选
事,又有左民、客曹、五兵、度支、凡五曹尚书、二仆
、一令为八座。及晋置吏
、三公、客曹、驾
、屯田、度支六曹、而无五兵。咸宁二年,省驾
尚书。四年,省一仆
,又置驾
尚书。太康中,有吏
、殿中及五兵、田曹、度支、左民为六曹尚书,又无驾
、三公、客曹。惠帝世又有右民尚书,止于六曹,不知此时省何曹也。及渡江,有吏
、祠
、五兵、左民、度支五尚书。祠
尚书常与右仆
通职,不恆置,以右仆
摄之,若右仆
阙,则以祠
尚书摄知右事。
给事黄门侍郎,秦官也。汉已后并因之,与侍中俱
门下众事,无员。及晋,置员四人。
散骑侍郎四人,魏初与散骑常侍同置。自魏至晋,散骑常侍
员外散骑常侍,魏末置,无员。
三品将军秩中二千石者,著武冠,平上黑帻,五时朝服,佩
苍玉,
奉、
秋赐绵绢、菜田、田驺如光禄大夫诸卿制。置长史、司
各一人,秩千石;主簿,功曹,门下都督,录事,兵铠士贼曹,营军、刺
吏、帐下都督,功曹书佐门吏,门下书吏各一人。
散骑常侍,本秦官也。秦置散骑,又置中常侍,散骑骑从乘舆车后,中常侍得
禁中,皆无员,亦以为加官。汉东京初,省散骑,而中常侍用宦者。魏文帝黄初初,置散骑,合之于中常侍,同掌规谏,不典事,貂榼
右,骑而散从,至晋不改。及元康中,惠帝始以宦者董猛为中常侍,后遂止。常为显职。
尚书令,秩千石,假铜印墨绶,冠
贤两梁冠,纳言帻,五时朝服,佩
苍玉,
奉月五十斛。受拜则策命之,以在端右故也。太康二年,始给赐绢,
三十匹,秋七十匹。绵七十斤。元康元年,始给菜田六顷,田驺六人,立夏后不及田者,
奉一年。始贾充为尚书令,以目疾表置省事吏四人,省事盖自此始。
左右丞,自汉武帝建始四年置尚书,而便置丞四人。及光武始减其二,唯置左右丞,左右丞盖自此始也。自此至晋不改。晋左丞主台内禁令,宗庙祠祀,朝仪礼制,选用署吏,急假;右丞掌台内库藏庐舍,凡诸
用之
,及廪振人租布,刑狱兵
,督录远
文书章表奏事。八座郎初拜,皆沿汉旧制,并集都座
礼,迁职又解
焉。
给事中,秦官也。所加或大夫、博士、议郎,掌顾问应对,位次中常侍。汉因之。及汉东京省,魏世复置,至晋不改。在散骑常侍下,给事黄门侍郎上,无员。
尚书郎,西汉旧置四人,以分掌尚书。其一人主匈
单于营
,一人主羌夷吏民,一人主
垦田,一人主财帛委输。及光武分尚书为六曹之后,合置三十四人,秩四百石,并左右丞为三十六人。郎主作文书起草,更直五日于建礼门内。尚书郎初从三署诣台试,守尚书郎,中岁满称尚书郎,三年称侍郎,选有吏能者为之。至魏,尚书郎有殿中、吏
、驾
、金
、虞曹、比
、南主客、祠
、度支、库
、农
、
、仪曹、三公、仓
、民曹、二千石、中兵、外兵、都兵、别兵、考功、定课,凡二十三郎。青龙二年,尚书陈矫奏置都官、骑兵,合凡二十五郎。每一郎缺,白试诸孝廉能结文案者五人,谨封奏其姓名以补之。及晋受命,武帝罢农
、定课,置直事、殿中、祠
、仪曹、吏
、三公、比
、金
、仓
、度支、都官、二千石、左民、右民、虞曹、屯田、起
、
、左右主客、驾
、车
、库
、左右中兵、左右外兵、别兵、都兵、骑兵、左右士、北主客、南主客,为三十四曹郎。后又置运曹,凡三十五曹,置郎二十三人,更相统摄。及江左,无直事、右民、屯田、车
、别兵、都兵、骑兵、左右士、运曹十曹郎。康穆以后,又无虞曹、二千石二郎,但有殿中、祠
、吏
、仪曹、三公、比
、金
、仓
、度支、都官、左民、起
、
、主客、驾
、库
、中兵、外兵十八曹郎。后又省主客、起
、
,余十五曹云。
侍中,案黄帝时风后为侍中,于周为常伯之任,秦取古名置侍中,汉因之。秦汉俱无定员,以功
者一人为仆
。魏晋以来置四人,别加官者则非数。掌傧赞威仪,大驾
则次直侍中护驾,正直侍中负玺陪乘,不带剑,余皆骑从。御登殿,与散骑常侍对扶,侍中居左,常侍居右。备切问近对,拾遗补阙。及江左哀帝兴宁四年,桓温奏省二人,后复旧。
通直散骑常侍,案魏末散骑常侍又有在员外者。泰始十年,武帝使二人与散骑常侍通员直,故谓之通直散骑常侍。江左置四人。
骠骑已下及诸大将军不开府非持节都督者,品秩第二,其禄与特
同。置长史、司
各一人,秩千石;主簿,功曹史,门下督,录事,兵铠士贼曹,营军、刺
、帐下都督,功曹书佐门吏,门下书吏各一人。其假节为都督者,所置与四征镇加大将军不开府为都督者同。
四征镇安平加大将军不开府、持节都督者,品秩第二,置参佐吏卒,幕府兵骑如常都督制,唯朝会禄赐从二品将军之例。然则持节、都督无定员,前汉遣使始有持节。光武建武初,征伐四方,始权时置督军御史,事竟罢。建安中,魏武为相,始遣大将军督之。二十一年,征孙权还,夏侯惇督二十六军是也。魏文帝黄初三年,始置都督诸州军事,或领刺史。又上军大将军曹真都督中外诸军事、假黄钺,则总统内外诸军矣。魏明帝太和四年秋,宣帝征蜀,加号大都督。
贵乡公正元二年,文帝都督中外诸军,寻加大都督。及晋受禅,都督诸军为上,临诸军次之,督诸军为下;使持节为上,持节次之,假节为下。使持节得杀二千石以下;持节杀无官位人,若军事,得与使持节同;假节唯军事得杀犯军令者。江左以来,都督中外尤重,唯王导等权重者乃居之。
录尚书,案汉武时,左右曹诸吏分平尚书奏事,知枢要者始领尚书事。张安世以车骑将军,霍光以大将军,王凤以大司
,师丹以左将军并领尚书事。后汉章帝以太傅赵憙、太尉牟
并录尚书事。尚书有录名,盖自憙、
始,亦西京领尚书之任,犹唐虞大麓之职也。和帝时,太尉邓彪为太傅,录尚书事,位上公,在三公上,汉制遂以为常,每少帝立则置太傅录尚书事,犹古冢宰总己之义,薨辄罢之。自魏晋以后,亦公卿权重者为之。
仆
,服秩印绶与令同。案汉本置一人,至汉献帝建安四年,以执金吾荣郃为尚书左仆
,仆
分置左右,盖自此始。经魏至晋,迄于江左,省置无恆,置二,则为左右仆
,或不两置,但曰尚书仆
。令阙,则左为省主;若左右并阙,则置尚书仆
以主左事。